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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是恶意抢注域名

知识产权 2020-08-26 18:00 标签: 认定 恶意 抢注 域名

通过下列因素认定: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3条第1款,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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