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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监督的途径和纠正方法

刑事辩护 2020-08-16 23:41 标签: 刑事 审判 监督 途径 纠正 方法

监督的途径:

一、出席法庭。

二、庭外调查。

三、列席审判委员会。

四、审查判决、裁定。

纠正的方法:

一、刑事抗诉。

二、发出纠正违法通知和检察意见。

三、口头监督。

四、追究违法者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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