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的认定: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材料:
(1)、夫妻双方谈话时,过错方承认同居事实的录音,或者悔过书、保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
(2)、有非婚生子;
(3)、因第三方怀孕而在医院留存的签字;
(4)、非婚生子入院治疗、上学等家长栏的签字;
(5)、共同租房的有双方签字的租赁合同,且有其他证据辅证证明发生了性关系;
(6)、能证明同居事实的其他证言、录音、录像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