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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离婚诉讼要收集哪些方面的证据

婚姻家庭 2020-08-24 13:03 标签: 提起 离婚 诉讼 收集 方面 证据

提起离婚诉讼要收集的证据:

(1)夫妻身份信息。

(2)感情关系方面。

(3)共同财产部分。

(4)共同债务部分。

(5)子女抚养方面。

(6)损害赔偿方面。

(7)对于涉及婚前财产,需要提供购买合同、发票、完税凭证及其他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对于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需要提交书面证据材料证明,最好是能提交经过公证的上述文书。

(8)如果属于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提供与第一次起诉相关的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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