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遇到一房两卖,第一买受人应该怎样维权

房产纠纷 2020-08-26 04:32 标签: 遇到 一房 两卖 应该 维权

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无法取得房屋的第一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