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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争夺抚养权怎么做

婚姻家庭 2020-08-24 14:18 标签: 男方 争夺 抚养权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6、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8、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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