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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应收该怎样处理

公司法务 2020-08-19 22:35 标签: 公司 合并 应收 处理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后投资款一般是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而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为债务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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