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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不向行纪人支付报酬时要怎样办

公司法务 2020-08-21 06:32 标签: 委托人 行纪人 支付 报酬
委托人不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时,行纪人对其占有的委托物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期届满后,以留置物折价或者从变卖留置物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四百一十五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一十六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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