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权的授予主要有什么方法
公司法务
2020-08-27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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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权
授予
方法
我国《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授权行为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但法律有特殊规定者不在此限。实践中,代理权的授予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明示授权。即被代理人以明确的方式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
(2)默示授权。是指被代理人虽然没有明确表示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但是可以从某些客观情况或事实推断被代理人实际上是默认代理人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3)追认。是指如果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这一行为的后果不由被代理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