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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集权纠纷该怎样处理

公司法务 2020-08-27 18:05 标签: 股东 召集 纠纷 处理
股东会召集权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1、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
3、对裁决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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