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可以通过变更的方式解除。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公司跨区搬迁可能有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吸收外来新资本,包括增加新股东或股东追加投资;二是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职工可以获得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企业改制为合伙企业要经过的流程: 1、制订改制方案;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及上级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 3、产权界定; 4、整体资产评估(含负债); 5、资产确定:涉及国有资产的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涉及集体资产的由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6、名称预先核准; 8、填写改制登记表式文件; 9、报改制登记机关登记注册; 10、领取
转让定价的形式: (1)通过控制零部件和原材料的进出口价格来影响各关联企业的成本。 (2)母公司通过对子公司固定资产的出售价格直接影响摊入子公司的产品成本。 母公司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期限的长短,每期折旧费提取得多少,都会影响其利润。 (3)母公司通过对专利、专有技术、商标、厂商名称等无形资产的转让所收取的高低不等的特许权使用费对子公司的成本和利润施加影响。 (4
法定盈余公积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它的提取比例一般为净利润的10%,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法定公益金是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
股权投资有限合伙协议首先应当写明转让方与出让方的姓名等信息; 其次,写明转让标点、付款方式;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上市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是可以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 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如果企业在运行的过程中,出现违反规定的操作,不仅企业会受到处罚,公司的法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注册成立公司的程序是: 1、确定公司类型、名字等,去工商局现场进行核准; 2、核名通过后,提交相关材料; 3、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等,公司注册完成。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
企业注册后注册资本可以依法变更,依据如下: 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
公司法新设立的股份公司股份转让限制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