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的特征: 1.法定性; 2.真实性; 3.自治性; 4.公开性。 公司章程的效力: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必须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股东负有义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如下: (一)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出公告; (二)人民法院可以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 (三)企业法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还债程序。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四)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
公司改制的法律法规如下: 《公司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国家和其
被公司开除会有记录。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股东出资比例的查阅: 1、通过查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上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查询; 3、通过公司的审计报告查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对监事会的规定有: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
公司以其全部的注册资金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院的受理通知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就是企业破产的证明。只有企业法人才能申请破产清算,如果企业法人已经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又已经受理企业法人的申请,那么,人民法院会下达一份受理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
公司增资: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公司法规定增加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出资依照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 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 个人专利可以出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公司并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有限公司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要的材料: (一)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三)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四)隶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