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应当依照规定取得,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有: 1.原始取得,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 2.继受取得,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 3.善意取得,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
有下列风险: 1.民事责任。如果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挂名法定代表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刑事责任。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实施经济犯罪行为,挂名法定代表人虽然未直接参与以上行为,但如果挂名法定代表人明知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以上犯罪行为,却不加阻止,或放任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则挂名法定代表
认定方式如下: 1.传统理论认为,股东出资是判断股东资格最重要的标准; 2.一般情况如果没有在公司章程记载为股东的人,不具有股东的资格; 3.公司置备的股东名册具有权利推定力,是认定股东资格的证据之一; 4.股东对公司的投资,必然要给予股东一定的凭证,有限责任公司表现为出资证书,股份有限公司则表现为股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33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
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公司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该公司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公司的的债权。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
吊销营业执照对法人的影响如下: 1、工商黑名单限制三年,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税务方面会限制终身,税务不仅仅限制法人和负责人; 还包括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其名下其他公司不能正常报税,不能参与国有企业招投; 3、企业法人不能上社保,不能贷款和移民; 4、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和高铁,其子女不能出
1.地址不实或不准确的; 2.申报的注册资本数额过于随意,可能承担较大债务责任的; 3.未取得审批擅自经营的; 4.不按时填报年报的; 5.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54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
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是: 1.投资人必须是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投资后又抽逃全部出资,对于部分未履行或部分抽逃出资的股东不适用解除股东资格; 2.解除股东资格的对象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适用; 3.在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资格前,公司应当催告该股东在合理期限内缴纳出资或者返还抽逃的出资,只有在该股东未在合理期限内缴纳或者返还出资时才可以通过
信息技术公司注册公司需要的钱是: 1.准备材料复印件:10元以内; 2.刻章(5个):340元; 3.网络报税的密钥:一个国税,一个地税加起来一年500元左右; 4.基本户:800元到1500元等。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秘密的立法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在订立合
子公司债务母公司是否有义务偿还需要具体分析,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是跨国公司,当子公司破产时,一子公司全部财产清偿债务还不够的情况下,母公司有义务偿还其不足部分。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企业在注册商标前要进行商标查询的原因是可以增加商标注册成功的机率,对准备注册的商标进行修改或调整。 商标查询的意义是: 1.通过查询商标注册情况,避免造成对他人注册商标构成侵权; 2.减少宣传广告费用损失,降低经营风险。 【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
根据《民法总则》第七十一条,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关于清算程序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 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 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