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财产和法定代表人财产混同的处理是需要进行析产,分清哪些属于企业财产,哪些属于法定代表人个人财产。同时建立账本,分别列入。法定代表人财产是指以法人为代表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脱密是指以前接触公司商业秘密的人员不再接触商业秘密。《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
公司债券多久记息一次没有明确规定,常见债券类型有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贴现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股份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为追加资本而发行的借款凭证。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 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优先购买权中的同等条件的含义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同等强调的是享有优先权股东开出条件与第三人承诺条件的一个比较过程。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
下列情况应当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中规定有其他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的,公司应当解散; 二、虽然未到营业期限,但是根据需要,股东会可以作出决议解散公司; 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四、公司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公司被行政机关依法决定吊销营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特点有: 1.公司已取得法人资格; 2.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仅存于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它不同于法人否认说; 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个人股东与法人股东适用有所区别; 4.在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时,直接承担责任的股东应具备公司支配力; 5.只能由公司债权人提出诉请,公司本身或公司股东不得主张,亦不能由法院依职权采用。 【法律依据】
有如下条件: 1.企业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业后六个月内未从事经营活动; 2.企业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至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其全部或主要财产的措施或执行措施时,企业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 3.在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其全部或主要财产的保全或执行措施时,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
有下列风险: 1.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法律风险。指交易双方在并购前隐瞒一些不利因素,待并购完成后给对方或目标公司造成不利后果; 2.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风险; 3.反收购风险。由于有些并购并不是两相情愿,目标公司在面临敌意收购时,为了争夺公司控制权,董事会必然会采取一些反并购措施。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
备案的部门是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处。设立分公司公司应当自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注册外资公司的方式是: 1.签署外资公司委托书或协议书; 2.拟写好公司的名称,至少三个; 3.交付注册公司的费用; 4.提交相关的资料; 5.再将资料交给相关部门办理; 6.去银行开设基本户,并验资; 7.刻公司的公司,法人章,财务章; 8.交接资料,交付余款; 9.领取执照。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
企业融资,经营和结算中面临的刑事风险有可能会构成贷款诈骗罪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防范的方式是: 1.和其它股东合作包括和其它企业并购时,务必把财务问题考虑交待清楚,以免被抓住把柄; 2.负责经营的股东在处理涉及到企业资金的问题时一定要程序到位,尽可能要有其它股东授权或同意用钱的书面依据。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规定,犯金融票证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有下列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知情权;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33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