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下列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流程如下: 1.到工商局申请办理公司新名称核名。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等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其形式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法律规定有以下内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 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当法人代表存在很多便捷之处,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股东权利包括:知情质询权;决策表决权;收益权;选举权;优先权;提议召集权。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为: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公司法对公司名称有以下规定:《公司法》第八条规定,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另外,公司名称的登记和相关要求还应遵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本质区别在于:有形资产的价值是由它的有形性质所创造的,而无形资产的价值是由它的无形性质所创造的。 《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被收购可能是一件好事也可能不是,员工继续工作,有可能是裁员,普遍福利会更好,公司被收购,可能福利比以前更好,但是也有可能是裁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公司股权激励要不要买,要考虑公司股权的性质,还有公司股权激励的模式。公司股权激励,是指公司为了能够激励或者留住公司的核心人才而设置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公司分立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