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公司在异地成立分公司的手续如下: 1、名称核准: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提交资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3、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刻章等事项:
企业改制的方式有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企业托管等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以下平等民事主体间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案件: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三)企业分立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四)
企业弥补亏损的方式及处理方法如下: 1、用次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次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 2、5年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时,用税后利润弥补; 3、用盈余公积金弥补。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内资公司转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步骤如下: 1、股东会同意转股或增资及转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决议; 2、签订合资、合作或独资意向书; 3、名称变更预核准登记; 4、项目建议书审批; 5、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6、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审批; 7、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8、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 9、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如下: 1、国家统一所有的原则; 2、分级行使出资人职责的原则。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股东抽逃资金是可以否定其股东身份的。 【法律依据吗】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所需材料如下: 1、承诺书、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设立申请表; 3、可行性分析报告; 4、房屋、场地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5、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6、董事会人员组成名单复印件;等等。 程序如下: 1、报区商务局审批; 2、领取批复,到市技术监督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手续; 3
股份合作制的特点如下: 1、股份合作制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2、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主要是本企业的职工,原则上不吸收其他人入股; 3、股份合作制企业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现代企业的管理机构,企业职工通过职工股东大会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4、股份合作制体现了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的有机结合; 5、股份合作企业兼顾营利性和企业职工间的互助性; 6、在劳动分配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条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也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自由约定。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有规定的以外,其它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
成立公司法人要求是: 1、年满18周岁的人员,可以不是股东; 2、中国内地居民需有居民身份证; 3、港、澳、台及外国人员需提供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外文及繁体中文需要翻译成简体中文; 4、18周岁至今的简历; 5、提供一寸免冠证件照片; 6、有同意在工商设立登记申请书亲笔署名。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
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3万元人民币,但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第二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目前,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认缴资本制。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 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因此,对于增资的缴纳时间,也应由股东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增资的足额缴纳。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