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的条件是: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
企业兼并的原则是: 1、要以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为指导,使资产向合理流动; 2、应遵循自愿、互利、有偿原则; 3、注重实效,优化产业、产品和企业组织结构为标准,提高企业整体实力和企业发展; 4、妥善处理职工安置,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相互关系是: 1、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投资产生的法律后果。 2、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利机构它做出的决议决定法人必需执行。而这些决议、决定正是投资人行使股权的集中体现,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 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内核,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灵魂。但在承担民事责
公司法国有公司章程的规定是: 1、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法
跨国并购的含义是一国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标,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的所有资产或足以行使运营活动的股份收买下来,从而对另一国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实际的或完全的控制行为。 跨国并购的类型有横向跨国并购、纵向跨国并购和混合跨国并购。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股东大会表决权的规定具体是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
企业改制的法条规定是: 1、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的新设公司承担。 2、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由企业职工买断企业产权,将原
并购重组中存在的政策障碍有: 1、在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的大背景下行政管制依然太多; 2、对不少企业而言,推动并购重组的动力依然不强; 3、针对民企依然存在各种隐性行业准入门槛; 4、金融支持力度依然不到位; 5、企业推进并购重组成本颇高。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
公司股东变更原合同有效。公司法人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对它的法定代表人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更换的,需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企业需承担责任,对原法定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
股东除名制度,是出现特定事由时,公司按照特定程序剥夺不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公司对不履行义务的股东除名不需要征求被除名股东的意见,公司可以直接做出决定。 公司做出除名决定后,不需要被除名股东的配合,不履行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即刻丧失。 除名制度仅在股东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的情况下适用,即当公司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部分出资时,公司股东不得以股东会决议形式解除股
一般情况下,专利权是否可以入股是要取决于权利人的意愿的,如果权利人同意,是可以进行入股的。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形成的新型企业的组织形式。资本是以股份为主构成,职工股东共同劳动,实现按资按劳分配,权益共享,风险共担,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