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权转让的操作程序如下: 1、初步审批: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2、清产核资; 3、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4、转让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 5、申请挂牌; 6
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报送的文件如下: 1、公司登记申请书; 2、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3、公司章程; 4、验资证明; 5、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6、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住所证明。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
企业分立后原企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发起人的条件如下: 1、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 2、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发起人的出资,既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务、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等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的职权如下: 1、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2、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3、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等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十条规定,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
《工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是为了加强对企业名称的管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而制定的,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三条规定,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因有特殊原因,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使用两个名称的,其资金不得重复登记。 第四条规定,企业不得使用下列名称: (一)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 (二)外国国家(地区)名称; (三)国际组织名称;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如下: 1、公司设立是成立的必经程序,而公司的成立则是设立的法律后果或直接目的; 2、公司设立是一种行为,而公司成立则是设立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和事实状态; 3、公司设立只构成公司成立的前提条件;等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十六条的规定,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人员的禁止条件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
办理国有股权管理审核批复事宜需报送的材料如下(以转让或划转股权需报送的材料为例): 1、中央单位或省级财政(国资)部门关于转让或划转国有股权的申请报告; 2、中央单位或省级人民政府关于股权转让或划转的批准文件; 3、国有股权转让可行性研究报告、转让收入的收取及使用管理的报告; 4、转让方、受让方草签的股权转让协议; 5、公司上年度及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和公司前10名股
国有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如下: 1、初步审批: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2、清产核资; 3、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4、转让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 5、申请挂牌; 6
股东可以起诉上市公司的情形如下: 1、股东大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 2、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发生争议又无法协调的; 3、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等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
根据《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新设的公司应该首先建立:管理者权限的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制度、文书制度、业务操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