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法未分配利润有以下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转让牌照要总体上需要35个工作日。收购公司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提交重大事项变更按基金业协会的要求是2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三)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
公司债券发行金额最高是公司净资产的40%。发行公司债券前需要对公司的净资产进行评估,以低于其40%的金额作为发行公司债券的标准。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
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的规定是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等其他方式。 【法律依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
一.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 二.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 三.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
一是历史遗留的税务问题; 二是税务框架不合理; 三是交易方式缺少税务的规划; 四是未按照规定申报纳税; 五是特殊税务处理不当; 六是间接股权转让未能规避好纳税风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绕过贸易壁垒; (二)获取战略性资源; (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四)拓展发展空间,抢占国际市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手柄,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国有公司改制的方法主要有:一、企业公司制改造;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三、企业分立改造;四、企业债权转股权;五、国有小型企业出售;六、企业兼并或者合并;七、破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一、货币资金的清查,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清查; 二、存货的清查,包括各种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等的清查; 三、固定资产的清查,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器具、运输工具等的清查; 四、在建工程的清查。 五、对金融资产投资的清查。 六、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清查; 七、应收、应付款项的清查。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
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 1、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 2、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 3、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 4、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出资期限,不再限制两年内出资到位。 【法律依据】 《关于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入股期货公司的股东应当具备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能力,入股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