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找不到应该去工商局查一下公司的相关信息,如法定代表人、股东、注册资金、年检报告等,先起诉公司,公司无力偿还,根据不同情况,再起诉股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人章增刻手续如下: 1、企业单位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分支机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要在工商局提档的《公司章程》原件; 6、介绍信;要充分说明增刻的原因;增刻章的类型;来往办理的人员信息。 【法律依据】 《公司法人章管理办法》第十条,
公司法人章需要在银行进行报备,并且在工商局登记备案。如果法人章遗失,需立及时通知开户银行停止予留印鉴的使用,并重新刻法人章,拿新的法人章到开户行填写更换银行予留印鉴表及予留印鉴卡,即可重新启用新印鉴。 【法律依据】 《公司法人章管理办法》第十条,印章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使用公司行政公章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印章保管人盖戳。对外重
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区分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区分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有利于保护买受人依据合同所享有的占有权。有利于确立违约责任。有利于保护无过错一方当事人。
法人章是不需要备案的。企业刚设立的时候也只备案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因为法人只是独立的个人,不代表公司。 【法律依据】《公司法人章管理办法》第十条,印章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使用公司行政公章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印章保管人盖戳。 对外重大投资、合资、合作协议在盖合同专用章前,需经总经理审批。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或总经理私章由法定代表
公司法人章不是私人章,法人不是具体的人,而是单位。因此,法人章其实就是单位的公章。 【法律依据】《公司法人章管理办法》第十条,印章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 使用公司行政公章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印章保管人盖戳。对外重大投资、合资、合作协议在盖合同专用章前,需经总经理审批。 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或总经理私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本人
公司法人章刻章申请需要材料如下: 1、中外合资、合作企业:需持中方合资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章样一式两份; 2、外商独资企业:需持所在区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章样一式两份; 3、企业分支机构用章:需持企业单位介绍信,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章样一式两份; 4、公安机关经审核登记后,对符合条件的,当即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由指定刻字厂刻制;
法人章可以由法人自己保管,也可以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在买卖合同上面,需要法人签字的,如果不便签字可以通过加盖法人章的方式确定效力。 【法律依据】 《公司法人章管理办法》第十条,印章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使用公司行政公章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印章保管人盖戳。对外重大投资、合资、合作协议在盖合同专用章前,需经总经理审批。公司法定代
合资合同和章程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合资协议除了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公司和中外合作公司外,法律并不强求发起人一定要订立;而公司章程是法律规定的公司设立的必备性文件; 2、内容不同:合资协议是不要式法律文件,主要根据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规定各发起人在公司筹办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质上为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公司章程是要式法律文件,一方面反映了当事人的主观要求,而另一方面更反映和体
《公司法人章管理办法》第一条,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 《公司法人章管理办法》第七条,公司印章按部门职责分工,由专人保管。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定移交登记表。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
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
合伙投资协议书应当写明合伙投资人的姓名及其住所、合伙投资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投资的转让、合伙投资协议的终止、违约责任、合伙人签字、日期。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