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离婚后与另一方结婚在一同居住,就形成了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 继父子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 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 第二、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 第三、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
夫妻户口不在同一地方的,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法律依据】 《婚姻法》
公证遗嘱可以不委托执行人。 公证遗嘱的有效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
非婚生子有权选择姓氏。 《民法总则》第九十九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因此,子女成年后,可以自己选择随父姓还是随母姓,甚至可以决定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 未成年子女是无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只能由父母协商决定其姓氏,自己无权对自己的姓氏作出选择。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
1、放弃遗产的声明书如果是在继承遗产处理之后发生的,则不管有没有公证,都不能反悔; 2、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条: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
个人房屋婚后产生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法院办理判决或调解离婚的,不须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也无法办理了,是没有离婚证的,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的作用是一样的。协议离婚的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法》第24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
商检并无具体规定时间,需要看商品种类、数量、票据是否齐全等,一般是1-2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16条: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应当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海关报关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海关放行后20日内,收货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
代书遗嘱一份就好,没必要有很多份,保证有效很重要。 代书遗嘱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 (1)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 (2)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 (3)遗
补办结婚证申请书的开头就是结婚证补办申请书,申请书当中的内容有自己和配偶的详细信息,包括出生日期,文化程度,户籍,身份证件号等。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如果是暂时性的没有能力给予可以协商后续补上,不支付抚养费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判拒不执行判决罪,法院也可以强制执行。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