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无债权债务的意思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外没有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权和债务。 我国实行夫妻财产共有制,除法律规定的情形以及双方约定的以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所产生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债权,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共有房屋的,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返还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
夫妻共同债务是无限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前财产协议可以不公证。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 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办理婚姻登记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孩子可以。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复婚需要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 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28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分居期间或离婚诉讼期间所得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当事人之间未订立关于财产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无效时,则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 我国实行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夫妻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各方及双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及另有约定以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
离婚未登记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无效,解除婚姻关系除了需要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即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外; 还需要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包括发放相关证件,仅有一纸协议未经登记并不能产生离婚效力。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定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夫妻婚后财产分割的规定有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官调解离婚的步骤有: 1、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 2、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