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没有晚婚年龄的限制。只是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人们通常会觉得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 晚婚年龄与法定婚龄不同,它不是强制性的,而只是鼓励性、提倡性的结婚年龄。晚婚的概念很简单,比法定日期晚了就是晚婚。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婚后财产约定有效。夫妻要采用约定形式处理夫妻财产关系,必须平等、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强迫或威胁对方;男女可以在婚前或婚后任何时期作出财产约定; 只要约定的财产是夫妻合法所得,夫妻可以自由地确定的内容,可以就部分财产作约定处理,也可就全部婚后财产作约定处理。 夫妻对财产的约定,一般就以书面形式进行;口头约定,须双方一致认可或者有可靠证据证明,方予以认可。 【法律依据】《婚姻法》
因为给付彩礼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的,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法院是支持彩礼返还的。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给付彩礼后虽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当以
夫妻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分法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的,而且婚前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房产的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且按揭贷款付完了全部的购房款,房屋的产权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后却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以共同的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计算; 3、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屋,但是另一方在
当事人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应按照补领结婚证的程序,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应当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 如果当事人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不是因为十五位升十八位原因,当事人应当先将身份证与户口薄的身份证号码更改一致再办理。 法律依据:按《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
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 婚姻登记机关应按照补发结婚证的程序,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应当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 变更手续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到场,一方不能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应递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法律依据:
夫妻一方婚前房产离婚后归谁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一方当事人结婚前购房时出了全部的钱,取得房产证,离婚时房产则属于出资购买一方; 2、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3、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4、使用权性质的房
如果遇到供应商拖欠货款的处理方法是: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夫妻间保证可以进行公证,但是有些情况下,就算公证了,也是无效的; 比如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危害到了他人的利益,或者是危害到了公共利益,这些情况下就算公证了,也还是无效的,但是这并不影响夫妻间的公证。 2、夫妻间签的保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力,要看保证书的内容定,如果是关于财产的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是关于人身关系的保证,如:不许离婚;或者离婚需要赔偿等内容是无效的。因为法律
结婚一年彩礼退还视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
非婚生子女可以在出生医院办理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