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如下特点: 1.程序和实体判决严格依法,与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相比,诉讼的程序和实体判决都应当严格依法进行。 2.当事人在诉讼中对抗的平等性,诉讼当事人在实体和程序上的地位平等。原告起诉,被告可以反诉;原告提出诉讼请求,被告可以反驳诉讼请求。 3.二审终审制,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如果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可以上诉至第二审人民法院。建设工程纠纷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
房屋建设方式: 1.钢筋混凝土结构; 2.混合结构; 3.钢结构; 4.筋混凝土结构; 5.砖木结构; 6.其他结构。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 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资质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 2、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
劳务分包资质条件包括下列几项: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劳务分包作业,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
关于建筑工程的索赔法律法规有:《民法总则》、《合同法》、《建筑法》等涉及工程索赔的条款,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各种示范文本,也可以作为行业惯例,作为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规定了违约与侵权的原则性规定。《合同法》不仅有原则性规定,而且《合同法》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则对违约导致的索赔责任作了详细的规定。 如:《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条规定,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 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在接到
工程价款是指建筑企业因承包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和工程结算办法的规定,将已完工程或竣工工程向发包单位办理结算而取得的价款。工程款收不到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决: 1、首先先到当地的信访局和建设局去投诉,请他们帮忙解决。 2、收集好对方拖欠你工程款的证据,向当地法院起诉,连带追加分包商和总发包商。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预防拖欠工程款: (一)严把合同关,有关工程款支付的
公开招投标流程: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通告。招标人或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可以对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资格预审,但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资格预审通告。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条,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开标应当在招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原因: 1、因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 2、因履约范围不清而产生的纠纷。 3、因转包而产生的纠纷。 预防: (一)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 (二)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分包合同。 (三)工程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企业签
要注意以下问题: 1、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 2、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的约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3、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 4、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具体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责任。 5、明确约定监理工程师等各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建筑工地防高空坠物都有以下措施: 1、建因此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制定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实施。 2、高墩、桥梁施工等高空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
根据我国《建筑法》第73条规定,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