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以及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 具体而言,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应当逮捕的法定情形包括: 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2、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的; 3、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这三种情形或者涉嫌犯罪较为严重,或者因之前的故意犯罪记录或身份不明而表明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符合上述三种情
根据刑法的规定,属于猥亵儿童罪的情形包括: 第一、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者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 第二、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 第三、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 第四、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如果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儿童近亲属精神错乱或者自杀的等等。
根据刑法规定。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第二、犯罪已过时效期限的。 第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第四、依照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第五、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死亡的。 第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案件出现上述应当适用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检察官没有自由
自诉案件包括以下三种: 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轻微刑事案件。 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所谓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综上所述,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未成年人依法可以作证。年幼的人,能否作为证人,应视其智力发展状况,判断其能否辨别是非,正确表达。 如果该未成年人对其所感受的案件事实能辨别是非,正确表达,则可以作为证人,此时应该肯定他的作证能力,允许其作
刑事证据中的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这三种言词证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1、一定的主体陈述。 第2、各自的内容范围。 第3、都要向公安司法人员陈述。 如被告人敲诈被害人的电话录音,这就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因为不是向公安司法人员的陈述。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主要有以下的区别: 第一、盗窃罪是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即特殊主体; 第二、盗窃不是利用职务便利;职务侵占罪必须是利用经手、管理财物的职务上的便利而不是工作上的便利; 第三、盗窃罪非法占有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私财物;而职务侵占罪侵占的对象只限于本单位的财物并且是本人经手、管理的财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八大类刑事案件指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需要追究相对刑事责任的8类。 八大类刑事案件分别是: 1、故意杀人。 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3、强奸。 4、抢劫。 5、贩卖毒品。 6、放火。 7、爆炸。 8、投放危险物质。 八大类案件在《刑法》第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证据排除的对象包括: 非法言词证据:即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经依法确认的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非法实物证据:物证、书证的取得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的解释。否则,该物证、书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非法证据排除动议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形式提出,如果是在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后到开庭审判前的一段时间内。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被告人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或者辩护律师作出笔录,并由被告人签名或按指印。如果是在庭审过程中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可以口头的形式直接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