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
改编别人作品,并不必然侵犯原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改编作品,即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经过创造性的劳动而派生出来的作品,改编者对改编后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四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驰名商标保护的法律适用包括: 一是适用新商标法第52条第五项关于“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规定。 二是适用关于“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的规定。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
中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
法律对驰名商标的限制规定: 首先是商标限制,经认定或认可的驰名商标的内容是确定的,既不得扩大也不得改变; 其次是商品或服务项目的限制,驰名商标与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关系是恒定的,不得随意扩大商品或服务的范围; 再次是时间的限制,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驰名商标保护期限,但驰名商标不应当是终身的,应当是动态的和变化的,而且,以注册为认定前提的驰名商标还应在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内。 【法律依据】 《商标
禁止作为商标的标志,根据《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
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 《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四十条,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
商标对维护生产者权益的作用: 1、区别同类商品的不同生产者和经营者; 2、区别不同生产者生产商品质量的不同; 3、便利于消费者认牌购货; 4、有利于商品广告宣传; 5、有利于美化商品。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八条,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商标侵权,一般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原告首先要明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然后针对各种侵权行为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具体形式,侵权商品的数量,侵权行为(或侵权商品)的准确发生地点。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八条,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专利法外观设计不可相似。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一条,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相似域名侵权需承担的责任及需要满足的要件: 1、你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 2、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说与你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并且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3、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没有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4、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1、被告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方式是停止侵权、注销域名。 2、原告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