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的新规定如下: 1、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无效。 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绿色”成基本原则。 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限制人身自由折抵行政拘留的标准是: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1日。折抵应当从行政拘留执行之日起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2条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 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宪法》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在《宪法》第十三条作出了具体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 《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民事诉讼撤诉后再起诉法院是会受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24小时内将其申请转交或者告知法律援助机构,并于3日内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协助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有关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 具体流程如下: 1、在押人员提出申请;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24小时内将其申请转交或者告知法律援助机构;
法院立案收费标准如下: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出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出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出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出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出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出100
弱电工程投标书应当包括以下重点内容:投标人需知;合同条件;设计图纸;工程量。 注意事项: 1、投标人根据工程规模核准工程量,并作询价与市场调查,这对于工程的总造价影响较大。 2、编制施工计划。一般包括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劳动力计划,原则是在保证工程质量与工期的前提下,如何降低成本和增长利润。 3、工程投标报价应进行单价、利润和成本
诉讼离婚不能申请离婚法律援助,离婚诉讼不在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内。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
被告管辖权异议流程如下: 1、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口头形式亦应允许。异议书既可以随答辩状一并提出,也可单独书写。 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且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到诉讼中去,视为承认法院对此案的管辖权,不可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复议需要注意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的确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确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时效,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指复议机关对哪些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行为具有管辖权。对此,江苏省政府制定的《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办法》,特别从《条例》全文中提炼出六类政府信息公开
中国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的标志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中国宪法的内容一共有五部分,分别是序言,总纲,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其结构为:序言,共13个自然段;
对于处罚的问题国家做的还是相当的谨慎的,而且对于行政处罚只有将处罚的信息公开出来,让公民真实了解,参与了才能更好的配合政府的工作。 (一)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1.行政处罚法定原则的基本内涵:处罚依据法定、处罚种类法定、处罚主体法定、处罚程序法定、处罚形式法定、处罚职权职责法定。 2.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行政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