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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怎样申请

交通事故 2021-04-21 14:07 标签: 交通事故 诉前财产保全

比较重大的交通事故中,如何能够得到充分的、到位的赔偿是受害者一方最关心的问题,对方未投保交强险、已投保交强险未投保商业险、已投保商业险但有无证驾驶、酒驾或者逃逸等情形不能足额赔偿损失的,而保全事故车辆是保证受害者一方能够最终得到赔偿的一个非常有效地法律措施。一般情况下,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之后,出于收集证据的需要交通队会扣留事故车辆。但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所以,被害人一方应当在交警部门作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但是还没有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的时候,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人民法院扣留事故车辆。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

申请诉前保全要防止保全错误,因为如果保全错误的话,申请人要赔偿被申请人因为财产保全所受到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洪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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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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