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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原告撤诉的还能二次起诉吗

行政诉讼 2023-06-30 10:21 标签: 行政诉讼

一、行政诉讼中原告撤诉的还能二次起诉吗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因此应当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有什么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1.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3.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6.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

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唐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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