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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高利放贷是否合同无效

合同纠纷 2021-07-01 14:17 标签: 合同无效

一、民法典禁止高利放贷是否合同无效

高利放贷行为超出国家法律规定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高利贷约定利滚利合法吗

其实,按照一般人的想法,就会觉得利滚利肯定违法,其实利滚利是否合法,还得看利息有没有超过法律规定来判断:

1、如果说你的前期利率没有超过银行同期利率4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就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

2、要是约定的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利率4倍,你要是去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就会支持你的。出借人请求你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就会不予支持。

除了出借人要求你给超过一定比例的年利率,法院会不支持他以外,要是说你们之前约定的利息也不对的,对方同样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那就是,在你们之间约定的借贷利率要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4倍以后的那些利息,对方要求给的,闹到法院后,法院是不会支持他的。

这是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要是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徐成龙律师

徐成龙律师

重庆成龙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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