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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无争议可否直接继承

婚姻家庭 2021-07-05 11:30 标签: 代书遗嘱 继承

一、代书遗嘱无争议可否直接继承

对代书遗嘱没有争议的,被继承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代书遗嘱见证人要求

1、《民法典》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2、根据《民法典》代书遗属见证人的规定,见证人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已满十八周岁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自己有劳动收入的人。在年龄上,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

(3)能够自主了解遗嘱内容的人。见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一般情况下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是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的。

(4)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见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王楠律师

王楠律师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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