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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复议机关的裁决不服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 2023-08-23 09:55 标签: 行政诉讼

一、对行政复议机关的裁决不服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被申请人不可以起诉。

但是,以下三种情况,申请人也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一是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作出最终裁决的;

二是不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内的;

三是由国务院作出裁决的。

二、当事人对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不服能提起行政诉讼吗

对于大部分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相对人如不服,还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也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复议决定是最终裁决,相对人不得起诉。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就属于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张强律师

张强律师

北京市盈科(潍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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