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证经营烟草应否追究刑事责任
无证经营烟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非法经营罪烟草立案标准是怎样
(一)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2026-05-26 15:49
如果一审法院已经采信虚假证言作出对您不利的判决,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纠正:
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您需要在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裁定书为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时明确将“一审法院采信虚假证言”列为上诉理由,并提交你方证明证人作伪证的证据,要求二审法院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裁判生效后申请再审:如果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您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以“有证据证明对方作伪证、原审裁判认定事实错误”为由申请撤销原审裁判,重新审理。
如果您发现审理案件的法官存在故意包庇对方、枉法裁判的行为,还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法官的违法违纪行为。
2026-05-22 16:49
如果不属于第八十八条规定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形,一旦追诉期限届满,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
如果嫌疑人属于第八十八条规定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形,无论逃匿多长时间,到案后都应当正常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会因时间经过丧失追诉权。
2026-05-21 16:08
刑事案件中,偷拍录像能否作为证据需要结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三个核心要件判断,并非偷拍取得的录像一律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026-05-20 11:13
一、核心法律依据与定罪定性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就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追究刑事责任。8万元远超过立案标准,已经满足定罪条件,会被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6-05-12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