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离婚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婚姻家庭 2024-01-26 10:02 标签: 离婚 财产保全

离婚申请财产保全是可以的。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有一方认为对方可能会转移或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其自己的财产权益,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具体来说,可以申请以下几种财产保全措施:

1、查封: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以防止被告转移或隐匿财产。

2、冻结:法院可以冻结被告的财产,以保障申请人的财产权益。

3、扣押:法院可以扣押被告的财产,以保障申请人的财产权益。

在离婚案件中,若有一方当事人实施了恶意转移、隐瞒、无度挥霍或擅自处置婚姻共有财产或私人财产的不法行为,引发了子女扶养、财产分配、共同负债偿还等一系列待决议题时,在事态严重并且紧迫急需解决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应当毫不犹豫地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对于负责审理此类离婚案件的法院而言,如果因一方当事人的恶劣行径或者其他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法院作出的判决无法得到全面执行甚至陷入困境,可以依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据自身职权对纷争中的财务状况实施紧急的保全措施,以期确保判决能够顺利实行并落到实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雷昱荣律师

雷昱荣律师

河南公谦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法律顾问 建筑工程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