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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与子女探望权有关系吗

婚姻家庭 2024-02-24 11:10

抚养费与子女探望权在法律上是两个独立但相关的问题。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这是其对子女经济支持的义务。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通常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

其次,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的与子女见面、交流的权利。这是为了保障子女与双方父母的亲子关系,促进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探望权的具体行使方式和时间也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同样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

虽然抚养费和探望权是两个独立的法律问题,但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例如,一方是否按时支付抚养费可能会影响其行使探望权的情况。如果一方长期拖欠抚养费,可能会对其探望权产生一定的限制或影响。反之,如果一方能够积极履行抚养义务,按时支付抚养费,则更有可能获得与子女更多的探望机会。

总之,抚养费和探望权虽然独立但相互关联。在处理这两个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子女的利益,确保子女的身心健康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朱天麒律师

朱天麒律师

华商林李黎(前海·坪山)联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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