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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收养孩子

婚姻家庭 2024-02-29 10:45 标签: 收养孩子

要收养孩子,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

办理收养手续具体如下:1、收养人携带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包括身份证明;有无婚姻、子女等的证明文件;收养书。2、收养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需要到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主管部门加签意见并盖章。3、收养登记机关对相关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放收养登记证。 如果收养的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应当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周传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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