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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放弃继承权算是赠与吗

婚姻家庭 2021-07-23 11:09 标签: 赠与

房产放弃继承权不是赠与。

放弃继承并不是视为对他人的赠与,要么先继承,再赠与;或者就不继承也不赠与;而不能是同时不继承,又赠与。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赠与不需提供放弃继承权证明

赠与不需提供放弃继承权证明,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赠与的话,是双方当事人所进行的一种法律的行为,不需要提供一定的放弃继承权的证明,如果说是对于他人的财产进行继承的话,不愿意那么此时需要提供这样的材料。继承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2、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3、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吴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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