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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收养别人的孩子吗

婚姻家庭 2024-03-11 08:55 标签: 收养

可以收养别人的孩子,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办理相应的手续。

首先,收养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的条件,包括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年满三十周岁。

其次,被收养的未成年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的规定,包括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以及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最后,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如果收养的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会在登记前进行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签订收养协议,并可以选择办理收养公证。民政部门还会依法进行收养评估,以确保收养符合法定条件和孩子的最佳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姜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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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立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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