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领了离婚证还可以进行分割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4-03-13 16:06 标签: 离婚证 分割财产

领了离婚证后仍然可以进行财产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在离婚过程中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那么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而且,离婚后如果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离婚后如果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也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因此,即使已经领取了离婚证,如果发现还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俎鑫律师

俎鑫律师

山东律尚律师事务所

经济纠纷 损害赔偿 法律顾问 建筑工程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
咨询律师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