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婚姻存续期间还的房贷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4-04-09 09:22 标签: 共同财产

若在婚姻关系保持期间,夫妻双方对住房的贷款负有偿还责任,那么此类义务便构成了夫妻共有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众所周知,房产作为不动产的一种,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中的一类型别。而对于夫妻间的共有财产而言,其核心特征在于它是从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开始算起的,且夫妻双方均对此具有平等的权利与责任。在日常生活中,每个家庭成员都可以挥洒自如地处理这些共有财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某位家庭成员想要对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的特定财产进行有法律效力的处置,那么他必须征询并获得另一半的充分理解和支持。想要准确识别夫妻的共有财产,以下几个方面不可忽视:
第一,由夫妻一方或者双方通过劳动付出获取得到的收入以及购买的相关物质资产;
第二,夫妻一方或是双方从继承,遗赠或其他途径所得来的财产;
第三,由夫妻一方或是任何一方因为知识产权的获取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第四,夫妻一方或是双方从事建筑工程、出租物业等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所带来的实际收益;
第五,由夫妻一方或是双方获得的各种债权;
最后,夫妻任何一方或是双方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取的其他所得。在分配共有财产时,无论双方人数多少,他们原则上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八条 【营利法人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潘勇源律师

潘勇源律师

上海金时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 债权债务 损害赔偿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