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双方选择离婚,而目前房产处于抵押贷款状态下,此时不允许更改房产的所有权人姓名。
由于该项贷款未结清,导致产权已遭质押于银行手中,因此此不动产并非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故双方均无权擅自更改住房的名称。
需待贷款付清后,完成房产证的相关办理手续,方能进行产权过户的更名事宜。
为确保公正公平,夫妻双方可将涉及房屋分割的详细条款准则写入离婚协议之中,经由双方亲自签订并署上指纹。
待将来住房贷款全数偿还完毕之后,夫妻双方可按照先前签署的离婚协议约定,依照既定程序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6-06-24 16:08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1年版)》第九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026-06-18 16:18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2026-06-17 14:58
2026-06-15 16:29
一、核心法律结论
我国现行法律并未直接禁止情况不明确的债权转让,但此类转让存在较高的法律风险,可能无法达到转让的预期效果,甚至可能引发后续的合同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债权转让的前提是转让人对债权享有合法、可确定的处分权利,若债权本身情况不明确,并不属于上述三类法定禁止转让的情形,但会因标的不满足转让的基本要求产生效力争议。
2026-06-15 15:42
房屋租赁合同“不规范”不等于没有法律效力,判断效力的核心是合同是否满足法定生效要件,而非形式或条款是否完整规范,具体分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