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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能办理房产去名吗

房产纠纷 2026-01-27 17:00 标签: 离婚 房产 去名

您完全可以选择将房产证上的某位人物名称去除。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提供两种切实可行的方法:
第一,通过赠与过户的途径;
第二,通过买卖过户的途径来实现。
在采取赠与过户的途径时,务必要前往公正机关完成公正手续;而在采用买卖过户的方式时,则无此需求。
无论选择哪一种方式,均须支付一定数额的房产证登记费用以及房产过户手续费。
这其中,登记费用均为人民币80元整,而手续费方面,赠与方式按照每平方米2元计算,买卖方式则按照每平方米6元计算。
另外,无论采取何种交易形式,均需缴纳相应税费。
通常情况下,办理过户手续所必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双方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在最初申办房屋产权时所使用的相关资料、出让方的婚姻状况证明等。
无论是赠与,抑或是买卖方式,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代理人出席,以便顺利完成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尹迪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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