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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过错方需要少分共同财产吗

法律顾问 2024-04-19 08:38 标签: 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若存在过错情况,过错方往往会被认为应享有较少甚至没有财产分配权。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包括所有情形,具体分配方案仍需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决定。
当涉及因一方过错导致的离婚事件时,倘若男女双方未能达成协议进行财产分割,则交由司法机关裁决时,其判决结果通常会遵循维护子女利益、保障女方权益并注重无过错一方利益保护的原则,在此种情况下,过错方的财产份额有可能受到相应减少或者剥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曹营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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