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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妨碍是否属于相邻权纠纷

房产纠纷 2021-08-04 11:31 标签: 排除妨碍 相邻权

一、民法典中排除妨碍是否属于相邻权纠纷

民法典规定,排除妨碍不属于相邻权纠纷的表现,排除妨碍是民事责任承担的方式之一,产生相邻纠纷时,权利人可以要求对方排除妨碍。

二、相邻关系的种类

相邻关系产生的原因很多,种类复杂。主要的相邻关系有以下几方面:

1、因用水、排水产生的相邻关系

2、因通行所产生的相邻关系

3、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管线所形成的相邻关系

4、因通风、采光而产生的相邻关系

5、因保护环境所产生的相邻关系

6、因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等发生的相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李玉函律师

李玉函律师

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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