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未经合法程序而成立的实际收养关系,有关当事人可依照相关法规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办理正式的收养登记手续。
所谓“实际收养”,即指双方当事人在符合法定的相关要件前提下,未能按照规定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却公然以养父母与养子女身份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及因违法行为而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关系恶化而协议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2024-05-28 09:27
2024-05-28 09:21
在因建筑物遭拆除而获得必需房产但尚未得到房产证书,然而该房产产权归属依然明确的情况下,这种状况仍然允许法定继承人对确认自己权益的房地产立定遗嘱进行有效管理。 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公民可以自行决定立下遗嘱,将其所拥有的个人财产指定由那些已经确立了法定继承关系的一位或多位后代来继承。
2024-05-28 09:20
1、假如自书遗嘱满足继承法的其他所有有效性要求,只是在日期方面做了修改,只要经过鉴定能够明确证实是被继承人自己所修改,那么该份自书遗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2、然而如果我们不能够确切地判断日期是否为被继承人亲自修订,这便可能会致使遗嘱变得无效。
2024-05-28 09:18
1. 即使未建立合法的亲子养育关系,也不能剥夺亲生子女依法享有的继承权利,他们理所当然地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2.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遗产分配时,首先考虑的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及子女;紧接着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2024-05-28 09:16
离婚仅能改变夫妻之间的法定关系,但无法影响到母亲与其未成年子女、父亲与成年子女之间的生物学亲子关系。 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性当事人享有对子女的抚养监护之权,男性当事人则拥有对子女进行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