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中哪些是免责无效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如果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 【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免责条款的形式主要有什么
关于人身伤害的不能免责,应是绝对的,并无轻重之分。在实践中此类免责条款常以以下四种形式出现:
1、全部免责。即当事人事先约定未来的受害人放弃将来对应承担责任方提出任何赔偿的请求。此种免责条款在雇工合同中最为普遍。
2、限制责任条款。即当事人事先约定对将来的人身伤害赔偿以特定方式计算或不超过一定数额的有限赔偿。当前医疗合同中常有此类条款。
3、限制请求期限的条款。即事先约定将来的受害人须在一定期限内提出人身损害的赔偿请求,逾期不再享有请求赔偿的权利。此种免责条款不以直接免除责任为表象,而以限制请求期限约束当事人的请求权,借此逃避法律的规制。
4、设立固定赔偿金额或模式。即事先约定在发生人身伤害责任时,应承担责任方以一笔金额固定的款项作赔偿,不足部分则予以免除或以一种固定的模式进行赔偿,而不按相关法律规定据实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025-05-30 11:58
2025-05-27 17:14
直接签约虽可节省中介费用,但需双方具备较强的法律风险意识。建议参考《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住建部发布版本),必要时可委托律师审核合同条款,以最大限度规避纠纷风险。
2025-05-27 17:12
房屋合同无效时能否退还中介费需分情况判断:若中介存在过错(如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合同无效,中介费需全额退还甚至赔偿;若中介无过错,原则上中介费不可退还,但特殊情况下可能协商部分退还。
2025-05-27 17:10
关于房东与中介机构签订合同的法律规范及实务要点,现结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分析如下:
一、合同性质认定
双方建立的系委托合同关系,中介机构接受房东委托处理房屋出租事宜时应以委托人(房东)名义开展活动。
2025-05-23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