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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债务一方不知情离婚后需要承担吗

债权债务 2024-05-29 09:26 标签: 婚内债务

若对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毫不知情的话,那么在离婚后通常情况下无需承担责任。

如该笔债务满足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法定条件,那么离婚后便需进行共同偿还,即夫妻为了共同日常生活或者为了履行扶养、抚养义务等所负债项,均应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此时在离婚时,应当用夫妻二人共有的财产来偿付这笔债务。

因此,即便对债务的产生处于完全不知情状态,但该笔债务确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那么在此情况下仍需夫妇双方共同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齐有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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