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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设备拒不返还构成侵占罪吗

刑事辩护 2024-06-06 10:19 标签: 侵占罪

侵占罪通常指擅自将由自己暂时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强行占有,涉案财物数额须达到一定的幅度,且当事人始终拒绝退还。若租借者在租赁期限届满之际,无任何合理原因地拒不交还所租赁的设备,而且该设备的实际价值已经符合我国刑法中对于侵占罪立案标准的认定,那么,这类行为就极有可能被视为触发了侵占罪。
然而,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还必须要充分考量涉及租借双方的各类合同条款,以及是否存在合理支付租金的问题等等诸多复杂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刘光明律师

刘光明律师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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