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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构成抢夺罪吗

刑事辩护 2024-06-06 10:36 标签: 抢夺罪

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下,抢夺罪的行为主体通常为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他们必须达到法定年龄,也就是年满16周岁。
然而,对于单位而言,它们并不具备成为抢夺罪行为主体的资格。换句话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都无法进行抢夺行为,因此也就不可能被认定构成抢夺罪。但是,如果这些单位中的某些成员以个人身份实施了抢夺行为,尽管这可能会对单位的利益产生影响,但这种行为仍然属于个人行为,应当由该个人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劫罪】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李海山律师

李海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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