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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但一方不愿离婚应如何处理

婚姻家庭 2024-06-11 10:50 标签: 感情破裂 离婚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感情若出现裂痕而一方坚决要求解除婚约之时,他们有权利寻求相关政府部门的协助与调节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申请。
经过法院的深度调解过程之后,如果法院发现夫妇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无法修复,那么,法院有权依法作出准许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的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梁兴斌律师

梁兴斌律师

江苏萧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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